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启用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签发新系统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4-12-22     点击量:

各镇街外经贸局(外经办)、松山湖经发局、生态园经发局、

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

  为有效整合商务部信息化资源,提高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效率,更好地为进出口企业服务,商务部新开发了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系统。按照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启用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签发新系统的通知》要求,为使我市广大机电产品进口单位顺利使用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网址及启用时间

  新系统进口单位登录网址:

  http://licenceapp.ec.com.cn/ielic/ielic.jsp(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点击“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系统”链接,进入机电系统登录页面。
  新系统2014年12月22日上线运行,并开始申领签发2015年度机电进口证件(不签发2014年度证件),原系统(http://www.chinabidding.com/)继续申领签发2014年度机电产品进口证件至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起,原系统将关闭机电产品进口证件签发功能。
  二、进口单位登录新系统的用户名及口令

  (一)存量进口单位:指在2014年7月前在原系统中己经注册过的进口单位。登录时,用户名即为原来使用原系统时的用户名,口令为企业在原系统注册时输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前6位。登录成功后,进口单位应及时修改口令以保证安全。

(二)新注册进口单位:指2014年7月前没有在原系统注册的进口单位,及从未在原系统中注册过的进口单位。需要登陆新系统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操作(详见附件《培训课件》)。

(三)进口单位应将打印好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注册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递交到我局加工贸易科(市机电办公室)予以核实。

(四)市机电办收到企业的注册材料后,登录系统,核对企业注册填写信息与所报材料是否相符。符合要求的,当场通过注册并告知企业;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重新申报注册。

  三、系统操作说明

  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商务部许可证局网站(http://www.licence.org.cn/)、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系统登录首页、本通知附件,均提供“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管理系统进口单位培训课件”下载链接,进口单位可自行下载后了解新系统的操作说明。

四、技术支持部门及电话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络处:010-84181568、84181562、84181561、84181563、84181564;

东莞市商务局咨询电话:22995393.22817560

特此通知

附件:1、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管理系统进口用户申领培训课件(20141210).pdf

            2、机电办签发常见问题解答.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4年12月17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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