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签订的共同协助在莞港资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协议,2011年我局与香港贸发局将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组织和支持53场境内外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宣传自有品牌。
参加国内展览的企业可申请《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联系人:袁东杰、刘洁,联系方式: 22403717、22817565;参加香港、海外展览的企业可申请《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联系人:梁茳宁,联系电话2281975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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