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哥伦比亚对我鞋类产品进口出台设限法令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08-05-14     点击量:

 

2008年4月30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出台法令,对26个税则号下的中国鞋类产品实施为期4个月的进口配额许可证临时管理措施,截至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配额总量设定的依据为2006-2007年月进口平均值的4倍,并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1.1%。哥政府将在措施执行过程中启动一般保障措施调查,该法令自在官方日报刊登之日起15日后正式生效,法令规定的措施不影响在其生效之日前已实际装船向哥出口、已入境和正处于保税区内的同类产品。据我海关统计,2007年我对哥出口涉案产品约5100万美元。

        (信息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美对我发起今年第8起337调查

下一篇: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组织出口品牌企业参加第十六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