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组织出口品牌企业参加第十六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08-04-22     点击量:

 

 

        各进出口企业: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组织出口品牌企业参加第十六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参展工作。

        由于时间紧急,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与云南省商务厅联系有关报名参展事宜,并请将参展情况报东莞市外经贸局国际贸易科,传真号码:22819726。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组织出口品牌企业参加

        第十六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共同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将于2008年6月6日-10日举行。为宣传推广我国自主品牌,本届昆交会各个专业馆将设立“中国品牌展区”,展示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中国出口名牌”企业和本地区的名牌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各方面大力支持和协助下,2006、2007年昆交会“中国品牌馆”均取得良好效果,集中展示和宣传了我国品牌产品和企业的整体形象,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和南亚市场提供了重要平台。为更好地宣传品牌产品和企业,本届昆交会将前两届的“中国品牌馆”改为在各个专业馆设立的“中国品牌展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精心组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中国出口品牌”企业和本地区的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展区”。

二、云南省商务厅要认真做好“中国品牌展区”的组展和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的落实,确保“中国品牌展区”成功。

三、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开展相关组织工作,于4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名称、申请展位数量和联络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反馈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支仲隆

        电话:0871-3139277 13187881898

        传真:0871-3164304

        电子邮箱:kmfair@kmfair.org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邮编:650011


        商 务 部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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