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补助东莞市民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用有关问题的请示》(东消联请〔2019〕1号)市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关于申请拨付“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用的函》(东商务财函〔2019〕37号)的批复精神,拟将 “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57万元拨付给东莞市民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数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日至8月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17597、22997380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