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9年“‘以旧换新’汽车消费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19〕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专项行动中企业补助资金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8月23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17597、22997380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东莞市2019年“‘以旧换新’汽车消费节”专项行动企业资金补助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