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6号)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敬记容器有限公司等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7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1号4楼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电话:22403717
附件:2019年第三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