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18﹞21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等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6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21668396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市商务局2019年第二批项目)初审结果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