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19〕146号)、《东莞市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东莞云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活动服务合同》(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精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云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的线上消费券发放部分的策划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58万元。
二、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线下活动和宣传方面的策划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88.0868万元。
现将“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策划执行服务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数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17597、22997380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