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18﹞21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倍增计划”专项资金(2019年第二批项目),从“倍增计划—投资促进专项”下达人民币1000000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投资促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