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代表、办事群众:
根据上级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建议企业待重大突发公告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再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对确有办理业务需求的,我局对疫情期间的行政审批服务调整如下:
一、积极推动企业实行网上办理
1、对自动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等业务,目前已实现全流程网办。一级响应期间,请企业全部通过网上办理,不要到现场打证。
2、对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目前系统已开放无纸化电子资料上传功能,企业可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建议企业待疫情结束后再凭“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技术进出口数据表”原件前往服务中心领取证书。企业网上提交无纸化申报资料的同时,请上传附件承诺书(详见附件1)。
3、为避免资料不齐全、不正确造成企业往返递交资料,对境外投资备案、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等确需提交纸质资料办理的企业,如企业认为不涉及商业秘密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我局开放以下电子邮箱地址(swjspk2020@163.com),供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扫描版预审。待我局预审通过后,企业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局正式递交资料。
4、对1月31日前已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申请并经我局审核通过的,贵企业的备案已全部完成。对确需领取回执的,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再前往服务中心领取。
二、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资料和领取办理结果
为减少企业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尽可能防止疫情扩散,我局鼓励企业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和领取办事结果。如若企业选择邮寄方式向我局申办业务,请按要求填写邮寄业务办理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2),连同办事材料寄到市民服务中心。目前,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的“不见面审批”栏目下单邮寄,可以免邮费;若企业通过其他渠道下单寄件,需企业自行支付费用。为确保资料安全,企业仅可通过中国邮政EMS寄件,收件地址为: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总物料室(综合1区商务局后台收)。审核通过后,我局也将通过邮寄方式向企业发放办理结果。
三、通过预约方式开展现场办理
对确有需要赴现场办理业务的企业,请通过预约方式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自2月3日起至疫情结束,市民服务中心实行全预约制,不再办理现场取号,办事企业需至少提前3个自然日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简化申请材料
为提升效率,减少企业跑动,在我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告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简化如下:
1、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免招标、技术出口合同登记上一年利润额为负数(不含技术进口),免于企业先行前往镇街(园区)出具初审意见。
2、对企业申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企业仅需在当年第一次申报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第二次开始无需再次提交。
五、提升审批效率
疫情期间,我局将一如既往为企业提供优质行政审批服务,并尽可能提高办事效率。企业如有疑问,可与我局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参考附件3。
六、其他
如市委市政府、上级商务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有其他最新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承诺书.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