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申报2021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0〕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请你办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通知企业在商务部网站“工作通知”栏目查看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按附件9《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表格。具体链接为: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2009/20200902999250.shtml。

  2、请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通知(商办贸函〔2020〕313号)要求备齐相关材料(附件1-8),汇总后于9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到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南城建设路1号4楼产业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机电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物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梁锦华  联系电话:22995392)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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