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二批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2020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第二批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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