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进口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并获得国家进口贴息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进口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并获得国家进口贴息支持的,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同一家企业2019年向市工信局申报了技术改造资助等与进口贴息项目同类型资金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2020年市财政的进口贴息配套资金。
三、申报资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承诺书原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四、工作要求
经商市工信局,对获得2020年国家进口贴息企业名单,剔除了2019年申报过市技术改造等与进口贴息项目同类型资助的企业,请你们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详见附件),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地址: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古伟清,联系电话:22403717;申报系统咨询电话:2299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