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局(办)、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财政分局,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进东莞制造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7〕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 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