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一批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第一批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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