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再次拨付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商务厅经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21〕74号),经审核,现再次拨付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共5087.13万元到有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再次拨付明细表(东莞市).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30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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