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1〕29号)精神,现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共425600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1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8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三季度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1年第十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