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 号)、《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 号)等文件精神,经建立智能制造专业服务资源池、下发申报通知、企业选定服务机构、服务机构现场诊断、企业评价、专家评价、综合评定等工作流程,现将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名单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刘嘉昕,联系电话:22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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