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号)、《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企业加快智能制造升级改造,我局将委托相关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分批为我市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我市 “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后备库企业、镇级企业。
二、申请程序
(二)诊断服务机构单位诊断服务结束并形成报告后,企业要对诊断服务机构单位诊断服务进行评价,并由企业诊断项目负责人填写《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智造东莞”(项目申报-2017年度-智能制造-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第二批)栏目)扫描上报。企业评价情况将作为诊断报告评定档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如实反映;
(三)企业可在(项目申报-2017年度-智能制造-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第二批)栏目)查阅《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规程》,了解我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相关工作规定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对企业免费,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对本次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另外收取费用;
(二)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是我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推动企业加快智能升级改造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各镇(街)、园区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每个镇(街)、园区要求组织辖区内5-10家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企业范围包括各街镇第一批尚未申报的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市“倍增计划”后备库企业,镇级“倍增计划”企业);
(三)请相关企业请于9月8日(星期五)前通过“智造东莞”网上填报《智能制造诊断申请表》,并积极配合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开展调研诊断工作,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专门负责本次诊断服务项目,并配合提供企业相关情况,如涉及企业技术或经营生产等商业秘密的,可由双方签订保密协议。
附件: 1. 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项目申请表
2. 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
3. 智能制造诊断报告编制提纲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29日
(联 系 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32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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