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17〕35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47号)等文件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项目。请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符合性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9月6日(周三)前将推荐上报文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47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769-222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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