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开展工信部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7-07-10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5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二)请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3个方向的一式八份、电子版材料一份)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经信部门。由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由于时间紧迫,上述资料务必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一并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 推荐项目汇总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丁 颖,联系电话:2238153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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