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7〕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项目库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二、请企业把项目库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一份)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经信部门。由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和里面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并填写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17年2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三、本次申报以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的方式同步进行(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作为第一推荐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17年2月20日前自行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各镇街(园区)所推荐项目申请资料。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
2. 2017 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库汇总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丁 颖,联系电话:2238153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