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举办东莞市节能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4-22     点击量:

各节能服务单位:
    为推动我市节能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培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根据2016年东莞市节能培训计划(东经信函〔2016〕253号),我中心定于5月中下旬举办第四期节能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5月19日上午8:40-9:20;
    报到和培训地点:新城国际酒店15楼迎宾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与鸿福路交汇处)。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5月19日至20日培训(两天),5月23日上午考试(半天)。
    二、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食宿自理。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节能政策法规、节能管理基础、合理用电技术、合理用热技术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
    四、培训对象
    (一)本次培训总人数不超过8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报名学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未获得省、市经信部门节能培训合格证的节能服务单位专职人员;2.大专(含)以上学历;3.有1年以上节能管理工作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节能服务单位于5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及学员学历证(扫描件)发至邮箱dgnyjc@163.com,我中心于5月13日前完成报名审核并作回复。
    (二)学员报到时需提交学员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彩照两张(一张贴在学员信息表上,另一张作发放证书使用)。
    (三)培训和考试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考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勤分数占总成绩20%,考试成绩于5月31日前在我中心网站公布。
    联系人:陈卓明
    联系电话:22211230

附件:
    1.培训班报名回执
    2.学员信息表

2016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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