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台(套)应用和淘汰老旧设备需求摸查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407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和淘汰老旧设备需求的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填报《2015-2017 年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需求表》、《2016-2017 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情况表》,并于2015年10月10日(周六)前将电子版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邮箱。企业报送的摸查数据将作为未来两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台(套)应用和淘汰老旧设备需求摸查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407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29日
(联系人:刘宇;电话:22221295;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