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5-06-01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92号)和《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号)的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务会议讨论等流程,现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项目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6月1日至6月9日,共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经信局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769-22221295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项目拟安排计划
      
 

2015年6月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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