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中的《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组织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2014年从小微成长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二、工作要求
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并按时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上报市经信局。
联 系 人:企业促进科黎晓红、王国伟
联系电话:22220109
地 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附件: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