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五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四批专项2015年度贴息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5-02-27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_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五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四批专项2015年度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3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发动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本次申报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以纸质材料为准,第三、四批专项项目2015年补充贴息仅纸质申报)。网上申报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进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选择“工商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贴息资金(省经信委)”——“在线申办”,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资料,跟踪所申报项目办理进度及结果。网上申报需于2015年3月13日前完成。书面申报请于2015年3月9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含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联系人:刘宇
    电话:22221295
    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_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五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四批专项2015年度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378号)

 

                            2015年2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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