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公布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4期)成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5-02-26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关于推荐加入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的通知》(东经信函[2015]9号)要求和动态管理原则,近日我局对申请入库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节能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对原成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和综合评价,并将考评合格拟纳入第4期人才库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现公布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4期)成员名单,并通知如下:
    一、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的职责是:受市(镇、街)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委托,参与企业节能考核并提供专业意见;参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学技术论证;参与节能培训、审计、评估、调研和咨询等工作;参与锅炉、电机、注塑机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及其它节能工作。
    二、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应遵守本库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单位在东莞市内的成员应参加本库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和继续教育培训。
    三、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以适应我市节能工作需要。本期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有效期至2016年2月29日。

    附件: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4期)成员名单

 

2015年2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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