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征集东莞市“机器换人”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8-2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推进企业“机器换人”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东府办〔2014〕72号)、《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4〕7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企业 “机器换人”应用推广,组织实施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我市“机器换人”相关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我局决定进一步建立“机器换人”专家库,并向全社会征集专家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领域
    专家库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机械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计算机信息技术、物联网传感器、运动控制系统等各专业技术专家和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组成。
    二、专家职责与管理
    专家的主要职责是为我市“机器换人”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其中包括:
    (一)受委托参与我市“机器换人”专题研究,并对专题选择和项目立项提出咨询意见;
    (二)受委托参与“机器换人”项目论证,并参与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估、检查等工作;
    (三)参与“机器换人”其他相关的工作。
    专家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工作纪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一系列工作,不可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二)专家参与论证、评估、检查等一系列相关工作时,不可对相关企业或单位泄漏任何信息;
    (三)不可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四)保守商业秘密。
    三、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能正确把握项目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战略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了解东莞产业发展的方向,一般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的工作和活动,年龄一般不宜超过65岁。
    四、推荐材料及流程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法。
    (一)推荐材料
    1.东莞市“机器换人”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某一学科或者领域带头人的证明文件等)
    (二)推荐流程
    个人按照要求填写好“东莞市“机器换人”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后,贴上本人大一寸彩照,附上相关材料,经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对推荐专家的信息审核确认并签署相关意见后,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附上电子版)提交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刘植标
    联系电话:0769-22221295、22222425
    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东莞市“机器换人”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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