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更新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培育数据库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5-27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民营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集聚资源,加强对库内企业的扶持培育。现开展2014年“323”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市范围内遴选约300家高成长中小工业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323”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经信函〔2013〕238号)精神,对库内企业进行靶向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并作为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 的重点立项对象,致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自主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区域带动作用明显的“专精特新”、“单打冠军”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在我市设立的民营工业企业,依法经营,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稳健,在行业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4亿元。
    (三)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形成一定技术优势。有较好成长能力,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10%。
    (四)近两年有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类项目。
    (五)所在镇街(园区)重点推荐的掌握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照入库条件,认真核对企业入库资质,做好辖内企业的筛选推荐,推荐数量参照《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培育任务分工表》(附件1)落实。
    2.鼓励原库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继续申请入库,申请资料从简,仅填报《镇街推荐“323”培育企业汇总表》;新推荐入库企业则根据附件2要求制作申请资料。
    3.请于6月13日(星期五)前将《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连同企业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晓红(东莞市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22220109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附件:
    1. 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培育任务分工表
    2.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入库申报材料清单
    3.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入库申请表
    4.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申请入库企业专利汇总表
    5. 2014年“323”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014年5月2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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