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工作培训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5-27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电机能效提升第三方核查机构、废旧电机定点回收单位、通过我市备案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推进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规范电机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申报、核查有关工作,结合我市节能培训计划,拟开展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工作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3:30-15:30;考试时间为:5月29日下午15:45-17:15。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13:30-15:30。
    (二)培训地点
    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横沥镇新四村东莞职教城)。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第一期培训对象:一是各镇街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的有关人员(每个镇街派1-2名人员参加);二是中标的电机能效提升第三方核查机构拟参加核查工作的有关人员(每个机构至少派6名符合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工作规范的人员参加);三是废旧电机定点回收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每个定点回收单位派2名有关人员参加)。其中,第三方核查机构拟参加核查工作的有关人员培训结束须参加考试。
    第二期培训对象:通过我市备案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有关人员。
    每期培训规模约100人。
    三、培训内容
    电机的基本知识、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政策解读、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程序及工作规范、定点回收机构工作要求、电机能效提升申报系统讲解、模拟操作等。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核查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题型包括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及简答题。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等级;考试成绩达80分(含)-90分的为合格等级。考试为合格等级以上的颁发《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员证》。请各核查机构报名人员,填写《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员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1),培训报到时连同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交培训会务组。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当天午餐由我局统一安排。各单位请于5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电子版通过OA或电子邮件回复至我局(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邮箱或85963600@qq.com)。

    联系人:郭滢祯
    联系电话:22328773
    传真:22242853
         

附件:
    1.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核查员备案登记表
    2.参加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培训回执

            

  2014年5月2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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