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4〕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业务科室: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联系电话:22222425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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