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1-22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商贸〔2014〕33号)的精神,我局即日起开始受理我市企业申报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按通知要求,我市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新增典当企业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行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于2月7日(星期五)前报送到我局产业调整规划科,由我局按递交申请材料及受理的先后顺序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我市于2013年出台《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对进驻民间金融街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进行财政补助(详见附件4),申报企业选址时可作考虑。
    联系人:李富群、萧爱莲
    联系电话:22228165、22229720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商贸〔2014〕33号)
    2. 拟设典当行申报材料的格式及要求
    3. 规范性文本(含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业务规则、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4. 关于印发《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43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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