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企业,有关节能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广东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初步梳理我市符合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标准的项目,现将《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节能服务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有关补贴范围及条件、补贴对象、补贴资格申请及确定的要求,整理出符合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标准的项目,并于1月27日前填写《电机能效补贴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属镇街经信工作部门,有关申报材料待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再按有关要求上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由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填报。
二、请各镇街经信工作部门积极发动企业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并于1月29提前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填写《电机能效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上报的申请表电子版通过OA邮箱报送至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邮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由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直接报送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电子版发送至minwoo-ann@163.com)。
联系人:郭滢祯
联系电话:22328773
传真电话:22242853
附件:
1.电机能效补贴申请表
2.电机能效补贴项目汇总表
3.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