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关于编报省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1-09-26     点击量:
转发关于编报省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为认真细致地做好省、市
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编报省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东重点通20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应在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应在2亿元以上)进行申报,具体填报要求按照《通知》内容执行。申报资料(盖公章后的书面彩色扫描件连同电子文档)请于930日(星期五)前报送到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列入省、市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我局将优先考虑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附件:关于编报省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植标,电话:22222527,邮箱:2222252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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