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秋季)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1-09-09     点击量: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秋季)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山东省商务厅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2011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秋季)。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秋季)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企业参加,有意向的企业请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

 附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秋季)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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