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1-03-17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电力〔2011〕176号),现将我市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发、仓储企业年检的有关要求
    (一)参与年检的企业范围
    已领取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工商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包括2010年新领取证书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2011年3月15日-4月15日。
    (三)年检需递交的材料:
    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
    1.2010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书;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供油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正反面);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8.油库基础设施在2010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9.油库设施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个油库,每个油库均应提供)。
    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
    1.2010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书;
    5.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6.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7.油库基础设施在2010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8.油库设施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个油库,每个油库均应提供)。
    (四)其他事项:
    1.如需要同时办理批准证书变更的,请另行提交规范的变更材料一式三份,我局将一并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今年的年检工作重点是清理多年不参加年检,或已多年不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依法撤销其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资格。
    二、零售企业年检及换证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关于零售企业2010年度年检工作的说明
    去年符合要求并已换领新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不需要参加2010年度年检。未换领新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零售经营企业,需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换领新证手续。
    (二)换领新证的有关要求
    1.已取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经贸委)批准同意迁建、扩建、重建、改建规划确认文件的加油站,待加油站建设完成后,按照原有程序领取新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因未参加2009年度年检及年检不合格而未换领新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需在4月15日前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办理换领新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手续。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换证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供油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正反面);
    (6)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如产权证明文件表述的加油站地址与批准证书的不一致,还要提供县区级以上国土或规划、地名委员会、社会事务办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地址一致的证明文件);
    (7)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排污证,或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8)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9)质监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10)加油站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
    三、年检资料说明
    1.今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工作在我局电力能源科办理,有关年检资料及电子表格可到我局电力能源科复制或登陆市经信局网站下载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Index.aspx)。
    2.企业所提交年检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并盖企业公章。
    3.年检登记表(必须电脑填写、打印)和有关年检材料复印件(带同所有证照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按顺序以A4规格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连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年检表格电子版一起交我局。
    4.企业如不能出具有关的年检或换证材料,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5.在年检及换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李英尧,联系电话:22236427
    地址: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7楼电力能源科
 
    附件:
    1.2010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2.2010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3.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换证登记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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