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0-09-06     点击量: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东经信[2010]313号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粤经信商贸〔2010〕747号)的要求,我市须组织10家企业随同广东省流通企业代表团参加2010年10月20日—24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经研究,本次参会任务,我局将交由在广西有投资项目或合作伙伴的企业负责,主要有: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长安镇)、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东城区)、东莞市寰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横沥镇)、凯达实业有限公司(桥头镇)、耀邦集团有限公司(桥头镇)、东美食品有限公司(高埗镇)、家居乐家具有限公司(常平镇)、东莞市慧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茶山镇)、东莞市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厚街镇)、东莞市科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万江区)。如各镇(街)其他企业及各行业协会会员有意参会,亦可自行报名参加。参会人员费用自理,若符合专业观众条件,请企业自行向广东流通企业代表团秘书处申请,经批准后可获住宿或交通补贴(详见附件)。请各参会企业于9月10日前将《参会单位报名回执》上报我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具体行程安排、报到地点、参会要求等内容,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定后另作补充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陈植佳
    联系电话:22231596
    传    真:22229590

    附件: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东盟△  博览会△  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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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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