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转发省食品安全整顿办转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东食委办[2010]30号)精神,我局将开展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问题乳粉清查行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入来源不明的乳品或采购使用问题乳粉。
三、发现进货乳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主动将问题乳粉及含乳食品下架、封存和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联 系 人:幸洪胜(贸易流通科)
联系电话:22229410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省食品安全整顿办转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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