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重点工业产品贯标情况调查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575号)印发给你们。为做好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调查,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调查行业对象
钢铁、有色、化工、机床、汽车、工程机械、建材、轻工、农用机械、纺织服装、电子信息行业。
二、调查企业要求
各镇(街)辖区内的全部大型企业(销售额为30000万元及以上)、超过30%的中型企业(销售额为3000-30000万元以下)和超过20%的小型企业(销售额为3000万元以下,企业数量较多时可适当减少调查企业数量)。
三、调查时间及其他
请各镇(街)经信部门收集汇总调查问卷,以镇(街)为单位于7月27日前将纸质文件一份(盖企业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调查问卷可登录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http://dgetb.dg.gov.cn/),在最新公告栏处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植标
电话(传真):22222527
附件:关于重点工业产品贯标情况调查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575号)
二O一O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