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东莞市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度节能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0-06-21     点击量:
关于东莞市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度节能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36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度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情况
    今年是我市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的第三年,参照往年做法,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合理组织人力,有条不紊地推进整项节能考核工作。
    (一)制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分析我市节能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09年度东莞市省监管及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东经贸〔2010〕19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节能考核的内容、程序、时间安排等,并对企业需提交的自查报告、证明材料和资料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二)明确考核对象。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求,我市68家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中,除了已经停产或者能耗发生重大变化而达不到监管标准的东莞市永安造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外,其余61家企业均需参加今年的节能考核。
    (三)开展现场考核。4月12日至4月30日,我局邀请社会各界专家组成2个小组,分批对61家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每家企业考核的时间原则上为半天,考核的主要环节有专家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专家提问、专家闭门讨论、反馈意见以及专家点评等。
    二、考核结果
    61家应参加考核的企业中,除东莞市利通电器二厂外,其余60家均按要求参加了考核。总体来看,大多数企业都比较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工作列入了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明显。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经统计,60家参加考核的企业2009年度完成节能量118719吨标准煤,是年度节能目标60085吨标准煤的197.58%。2006~2009年,该60家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298928吨标准煤,是四年进度目标129780吨标准煤的230.33%。其中,完成进度目标300%以上的企业有15家,占企业总数25%;完成进度目标200%~300%的有10家,占16.67%;完成进度目标150%~200%的有6家,占10%;完成进度目标100%~150%的有25家,占41.67%;未完成进度目标的有4家,占6.67%。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节能措施包括节能制度建设、节能投入和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和节能管理工作执行等4大部分,总分60分。从得分情况来看,各部分节能措施均有扣分。其中,60家企业在节能投入和重点节能工程实施部分得14.02分(满分22分),扣7.98分,失分最多。这反映了被考核企业在节能措施特别是节能技术进步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考核结果
    60家参加考核的企平均得分82.2分,其中,节能目标平均得分40.4分(满分40分,超额完成可加分),节能措施平均得分41.8分(满分60分)。被认定为超额完成等级(95分及以上)的企业有4家,占6.56%;完成等级(80~94分)的有42家,占68.85%;基本完成等级(60~80分)的有10家,占16.39%;未完成等级的有5家,占8.20%。
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分别是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华科电子有限公司;未完成等级有5家企业,其中,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中纺粮油(东莞)有限公司(原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骏业纸业有限公司、东莞世丽纺织有限公司4家企业因节能目标得分少于40分,直接认定为未完成等级,东莞利通电器二厂没有按照要求准备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未参加节能考核,同样认定为未完成等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耗能企业方面
    1.对节能考核工作重视不够。今年虽然已是实施节能考核的第三年,但仍有为数不少的企业未能按时按质提交节能自查报告,也有部分企业将报告全盘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写,因而达不到通过自查寻找不足、分析原因进而挖掘潜力的目的。
    2.节能投入明显不足。相当部分企业还没有设立节能研发专项资金,节能技术进步资金来源缺乏保障。
    3.节能制度建设不完善。作为基础性措施的节能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不理想,特别是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落实节能奖惩机制方面有待完善。
    (二)节能服务机构方面
    节能考核是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耗能企业实施的一种管理行为,节能自查报告原则上应由被考核企业自行编写,但有些企业怕麻烦、图省事,委托节能服务机构编写。而一些服务机构为使被考核企业得到高分,无中生有地为企业编造出一套节能宣传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台帐制度、能耗定额管理制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更有甚者,为了使被考核企业顺利通过考核,不惜伪造、篡改企业的原始数据,以获得更高的节能量。这些行为不仅不能帮助企业改善能源管理水平,更是属于严重违反《节约能源法》、《统计法》的行为。
    (三)镇街节能管理力量方面
    作为基层节能管理部门,镇街经贸办的职能繁多,节能工作难以做到专人专职,因此往往难以做精做细。有些镇街经贸办本身对业务就不够熟悉,更谈不上对企业进行辅导指导了。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公告节能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经信局在我市市级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抄送相关银行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二)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优先考虑列入我市重点保用电用户名单,优先推荐为市节能先进单位;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不列入我市重点保用电用户名单,并加大错峰力度,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备案、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须在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市经信局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三)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我市节能专项资金。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节能执法力度根据本次节能考核结果,市经信局将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点对为未完成或基本完成等级的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东莞市节能产品(技术和项目)及节能服务机构信息备案制度》,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评价,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
    三是对镇街和企业节能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积极开展节能培训,尤其是针对镇街经贸办和新增重点耗能企业的专项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及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提升基层节能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是突出推进造纸行业的节能工作。造纸行业能源消费量在我市工业中占比例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节能潜力大,下来要重点推进造纸行业的节能工作。一方面,结合近期的广东省重点耗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行动,对行业实施全面监察,促使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行业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行业整体节能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协助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贯标情况调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