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现代服务业、流通产业发展,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0〕54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0〕5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经贸部门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于7月7日前将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电子文档(一份,用光盘进行刻录)一并上报市经信局贸易流通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资料和表格可详见省经信委网站“生产服务业”专栏:
http://www.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