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09-08-28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财政分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办〔2009〕27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企业按要求申报,并就有关申报通知如下:
   一、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项目: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2009年上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日。
   该项目由中小企业局企业技术创新科负责申报材料审核,联系人:曾海明,联系电话:22220109。
   二、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日。
   该项目由由经贸局贸易流通科负责申报材料审核,联系人:刘  哲、邓理涛,联系电话:22244255。
   三、申报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技术创新科或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
国家、省申报文件详见市经贸局网站“最新公告”栏,网址:http://dgetb.dg.gov.cn/
特此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东莞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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