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广东产品全国行暨东莞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之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总体方案》(详见附件1)业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推广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时间
2009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共7天。
(二)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欧亚卖场会展中心(长春市开运街5178号)。
(三)主要活动
1.启动仪式(2009年9月26日10:00-11:30),具体活动流程届时将印发参会指南;
2.展示展销(9月26日至10月2日),共设250个标准展位,原则上每家企业分配2-4个标准展位,超过4个标准展位的需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
(四)专业观众及消费者组织
1.召开新闻发布,在广东省、东莞市主流媒体,吉林省、长春市主流媒体发布推广周相关信息。
2.长春欧亚卖场,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商贸购物中心,集商品零售、商品储备、物流配送、连锁加盟、生产加工、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举办展会等多种经营业态和服务功能为一体,节假日日接待顾客达30-40万人次,是辐射东三省及内蒙等省区的商品集散地和运转中心。该卖场为本次活动协办单位,希望采购东莞产品,并邀请东莞产品长期进驻该卖场,同时邀请各大经销商届时进场洽谈、采购。
3.长春市商务局为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之一,届时将发文要求长春市商贸流通企业进场洽谈、采购。
二、工作要求
(一)大朗镇:负责组织镇内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参展,落实40个标准展位,市毛织协会提供协助。
(二)虎门镇:负责组织镇内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参展,落实40个标准展位,虎门服饰行业协会提供协助。
(三)常平镇:负责组织镇内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参展,落实30个标准展位。
(四)东莞世界鞋业总部基地:负责组织镇内或行业内优质鞋类企业参展,落实110个标准展位。厚街镇督促区内鞋类生产企业参展。其他镇街、市皮革鞋业协会提供协助。
(五)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负责组织除大朗、虎门、常平镇之外其他镇街的优质纺织服装帽类企业参展,落实40个标准展位,其他镇街提供协助。
(六)其他镇街:负责组织动员本镇内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及鞋帽企业参展,落实4-6个展位。
三、参展说明
(一)布展方式
展位分为统一特装和个性特装。
统一特装是指展位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参展企业所选择的一款展位特装效果(效果图由组委会聘请的展览公司统一策划提供)进行统一搭建,交由企业布置展示展销产品。
个性特装是指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提供布展场地,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聘请展览公司设计方案进行布展(设计方案需提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布展组审核)。
(二)布展时间
1.布展时间
(1)个性特装:2009年9月16-25日中午12:00前
(2)统一特装:2009年9月22-25日中午12:00前
每天装修布展时间为8:00-18:00。
2.撤展时间
2009年10月3日(8:00-18:00)
(三)展位收费
统一特装:由组委会统一搭建,免费提供给参展企业。增加陈列板、陈列柜等,由企业自行负责。
个性特装:组委会秘书处免费提供布展场地(光地),由参展企业自费搭建。活动结束后,可根据我市相关政策,申请市财政给予特装布展实际费用额50%的补贴(按照特装布展实际费用额计算,最高资助10万元),由市经贸局组织申报,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查评定,报市政府审批。
(四)布展、撤展规定
1.布展、撤展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布展组统一指挥。各参展企业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布展人员凭组委会发放的布展证进场布展和撤展,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布展证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自觉爱护场馆设施,天花、地板不能钻孔及打钉,不得拆改、污损原有建筑物和各项固定设施,请不要在场馆内使用立时得、乳胶、黄色封箱带、透明胶带、双面胶等不易清洗的粘帖材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展馆内所有搭建物不得封顶,不得搭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展位,不得阻挡消防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布展限制高度请不要超过4.5米,对严重超高违反布展规定者,秘书处布展组有权利勒令其拆除,一切费用由违反规定者自负。
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防火条例,展位装修一律使用阻燃材料,易燃材料背面必须刷防火涂料,展架结构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现场严禁将易燃、剧毒物品带入,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所有特装展位应提早在展馆外面制作好,然后再进馆组装搭建。
5.所有用电设施须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要求,严禁参展单位私接电源、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增加用电负荷和接驳电源,须到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处办理手续。
6.空箱请按组委会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所有通道及展位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7.参展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场布展,布展期间如需加班,应在当日下午16:00前到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处办理手续。
8.场馆内严禁高声喧哗,各参展企业自带的音响、视频及其他有声宣传设备,音量不得超过7 0分贝。
9.展览期间,运输车辆需凭通行证进入欧亚卖场会展中心,并服从欧亚卖场会展中心车辆管理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布展车辆通行证在报到时发放)
10.展览期间,参展企业的展品自行看守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自行负责。
11.撤展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进出场馆,服从现场指挥,做到快速有序。各参展企业遗弃的物品和材料必须自行清运。
12.各参展企业额外增加的用电费用自行负担,并与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电费=企业所报的电箱入量×展期×8(小时/天)×1.5(元/Kw.h)。
四、项目统计
签约项目是双方合作成果的体现。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市毛纺织行业协会、东莞世界鞋业总部基地、市皮革鞋业协会、虎门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等单位要加强对本市服装鞋帽行业的调查摸底,广泛收集统计我市企业与东北地区企业在服装鞋帽产业方面合作的签约项目。特别是大朗镇经贸办、虎门镇经贸办、常平镇经贸办、厚街镇经贸办,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市毛纺织行业协会、东莞世界鞋业总部基地、市皮革鞋业协会、虎门服装服饰行业协会,认真落实签约项目。
签约文本原则上由签约企业自行准备或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提供意向书一式两份,签约文件夹、签约笔由秘书处提供并摆放在现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行业协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筹备工作,并于8月27日前将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后勤组,参会人员名单、住宿要求等资料另行通知上报。
(二)请有关镇街、行业协会尽快落实参展企业,并提供参展企业简介、品牌名称、产品类别、所需展位数量等资料,填写好《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参展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于9月4日前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项目组。
(三)请各镇街认真发掘内销市场在东北地区的纺织服装鞋帽企业,组织企业填写好《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合作签约项目表》(详见附件3),并于9月4日前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项目组。
(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会务组:黄佩华,电话:22231596
后勤组:刘 宇,电话:22221295
项目组:邓标斌,电话:22231596
布展组:陈植佳,电话:22231596
传真:22229590
E-mail:dg22231596@126.com
(五)未尽事宜,将另文通知。
附件:1.广东产品全国行暨东莞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之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总体方案
2.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参展企业申报表
3.东莞品牌服装鞋帽(东北)推广周合作签约项目表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