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2009年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第一批(清洁生产项目)奖励计划公示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09-08-13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8〕103号)、《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第一批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东经贸〔2009〕9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经贸局评审、市财政局复核后,初步认定金威啤酒(东莞)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符合东莞市2009年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第一批(清洁生产)项目的申报条件,拟予以奖励。有关企业名单及奖励计划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所属镇街
级别
拟奖励金额
1
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大岭山湖畔分厂
大岭山
省级
30万元
2
东莞达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虎门
省级
30万元
3
广东可耐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麻涌
省级
30万元
4
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
中堂
省级
30万元
5
东莞雀巢有限公司
南城
省级
30万元
6
太阳诱电(广东)有限公司
石碣
省级
30万元
7
东莞百利达健康器材有限公司
南城
省级
30万元
8
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麻涌
省级
30万元
9
东莞华科电子有限公司
大朗
省级
30万元
10
东莞市三联热电有限公司
中堂
省级
30万元
11
富加宜连接器(东莞)有限公司
沙田
省级
30万元
12
金威啤酒(东莞)有限公司
松山湖
省级
30万元
13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麻涌
省级
30万元
14
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麻涌
省级
30万元
15
东莞市三良木业有限公司
黄江
市级
10万元
16
东莞市大岭山远大岭南刨花板厂
大岭山
市级
10万元
17
东莞中央化学有限公司
企石
市级
10万元
注:“市级”表示该企业通过我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省级”表示该企业不仅通过了我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还通过了广东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凡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经贸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2239982,传真:22236427)。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09东莞“钻石名菜”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