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东莞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
工作指导意见》的公示
经对文件清理,东莞市CNG汽车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10月26日印发的《东莞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工作指导意见》(东天汽办〔2009〕3号)已不适应当前相关工作需要,拟将该文件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3月22日至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人:蓝志良,联系电话:0769-21668319,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关于拟废止《东莞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的公示
东莞市CNG汽车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经信局代章)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