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15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对《操作规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9日 (联系人:姚力裕,联系电话:222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