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
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东府〔2015〕1号)精神,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58号)“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和有关协会根据《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申报指南》(附件)的要求,积极发动有意愿的企业申报,并于3月28日(周三)前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 “智造东莞网”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 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申报指南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欧阳茜惠、林建乐,联系电话:22381515)
附件:
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要求
(一)应为东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至少获得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认证,且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相关认定证书乃在有效期内:
1.能力成熟度模型(CMM)或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定3级、4级、5级;
2.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7001)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0000);
4、云安全国际认证(C-STAR)。
(三)已享受同类型政策资助的,不因政策修订或者新政策出台等给予重复资助。同一资质认证不能重复享受不同政策资助。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专项资金对全市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项目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如下:
(一)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CMM/CMMI):
1.通过CMM/CMMI 3级认证的,最高奖励30万元;
2.通过CMM/CMMI 4级认证的,最高奖励40万元;
3.通过CMM/CMMI 5级认证的,最高奖励50万元;
4.企业在以往年度根据《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过CMM/CMMI 认证奖励资金,现以更高级认证申请奖励的,按现行奖励标准补足奖金差额。
(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
1.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的,最高奖励20万元;
2.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二级的,最高奖励30万元;
3.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一级的,最高奖励40万元;
(三)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7001)的,最高奖励5万元;
(四)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0000)的,最高奖励5万元;
(五)获得云安全国际认证(C-STAR)的,最高奖励10万元;
(六)市经信局按照《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可根据本专题每年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受资助项目、单位的数量,以及最终资助或奖励的金额,且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申请审批流程
1.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可在2018年3月28日前全天24小时登陆 “智造东莞网”(http://www.imdg.gov.cn) 企业账号“我的工作平台”> 项目申报 > 信息化项目 > 软件信息服务项目 >18年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网上填报资金申请表(参照附件1),并上传包括《资金拨款印鉴表》(附件2)、《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在内的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2.市经信局将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报资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并带齐原件于2018年3月30日前送市经信局现场核对;
3.市经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或现场审核,并拟定资助计划;
4.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市经信局将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资金拨付。
四、申报资料要求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项目对应证书复印件;
4.资金拨款印鉴表(附件2);
5.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科室: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
电话:22381515、222238101
附件:
附件1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