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处理2015 年度“机器换人” 专项资金休眠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 2015 年度“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工作,我局于今年3 月8 日下发了《关于催促2015 年度“机器换人”项目加快处理进度的通知》(东经信函〔2016〕162 号)。通知下发后,一批企业较为重视,积极按要求推进相关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处于休眠状态。其中,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29 个,暂未通过形式审查、需要补充资料(退回修改)的项目92 个,合计121 个(详见附件1)。 鉴于 2016 年度“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的申报即将启动,2015年度项目的处理工作需要尽快结束。为此,请各有关企业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后续工作:一是处于退回修改状态的企业在网上补充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二是通过网上形式审查但仍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加入工作联系群,并按指引提交验收申请。如企业放弃后续工作,请填写《终止申报“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声明书》(附件2)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交到所属镇街经信部门。5 月 16 日后,处于退回修改状态的企业未补充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的,将直接作出“不通过形式审查”结论;通过网上形式审查但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将直接作出“不通过现场验收认定”结论。
请各镇街经信部门迅速按照附件1 名单催告有关企业,并于5 月 19 日前将本镇街催告情况表和《终止申报“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声明书》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OA 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机器换人”休眠项目催告情况表
2.终止申报“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声明书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4 月29 日
(联系人:冯少斐,林锦仁,联系电话:22222425,传真:22222527)